西安市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时间
2010-03-23 19:18 作者: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
据学院记者获悉,西安市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29日至4月2日进行。
一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29日至4月2日进行。
㈠西安市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条件: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、身体健康;
3、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,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(1992年9月1日后出生);
4、报考职业技术学院、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、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,年龄不限;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。
5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:
⑴职业技术学院、中专、技校、高中、职中的在校生;
⑵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;
⑶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。
㈡报名方式与报名办法
碑林、新城、莲湖、雁塔、未央、灞桥、长安、高陵、蓝田实行网上报名,阎良、临潼、周至、户县实行传统方式报名。
1、应届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。各相关学校应认真整理本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资料,经属地区县教育局基教科(教育科)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后,在区县招生办(教育考试管理中心)统一办理报名相关手续。
在外地借读的我市户籍初中毕业生,持户口本、就读学校证明材料、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局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(教育考试管理中心)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,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。
往届生持户口本、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(教育考试管理中心)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,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。
二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目标效果测试工作将于4月20日至5月20日进行。
㈠考试对象
凡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,均要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;凡无故不参加者,不得升入高一级学校。
㈡考试内容和成绩评定
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共50分,其中过程考核成绩满分为30分,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。考试结果以A(优秀)、B(良好)、C(合格)、D(不合格)四个等级呈现,原始分记入中考统考总成绩。
目标效果测试项目为:
1、立定跳远;
2、坐位体前屈或掷实心球(2公斤),城郊六区必测坐位体前屈;
3、台阶试验或50米跑,城郊六区必测台阶试验。
㈢免试、缓试有关规定
1、免试:考生因肢体残疾,患病(心、肺、肝、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慢性病)、身体发育异常(如侏儒症、巨人症)、畸形(严重影响功能者)可申请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。
其中,肢体残疾达到一、二、三级残疾的考生,凭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和学校证明,经区县招生部门审批后,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;其他病免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3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
2、缓试:因突发性疾病(或伤病)、女生例假不能按期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期考试。
一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29日至4月2日进行。
㈠西安市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条件: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、身体健康;
3、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,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(1992年9月1日后出生);
4、报考职业技术学院、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、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,年龄不限;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。
5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:
⑴职业技术学院、中专、技校、高中、职中的在校生;
⑵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;
⑶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。
㈡报名方式与报名办法
碑林、新城、莲湖、雁塔、未央、灞桥、长安、高陵、蓝田实行网上报名,阎良、临潼、周至、户县实行传统方式报名。
1、应届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。各相关学校应认真整理本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资料,经属地区县教育局基教科(教育科)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后,在区县招生办(教育考试管理中心)统一办理报名相关手续。
在外地借读的我市户籍初中毕业生,持户口本、就读学校证明材料、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局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(教育考试管理中心)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,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。
往届生持户口本、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(教育考试管理中心)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,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。
二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目标效果测试工作将于4月20日至5月20日进行。
㈠考试对象
凡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,均要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;凡无故不参加者,不得升入高一级学校。
㈡考试内容和成绩评定
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共50分,其中过程考核成绩满分为30分,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。考试结果以A(优秀)、B(良好)、C(合格)、D(不合格)四个等级呈现,原始分记入中考统考总成绩。
目标效果测试项目为:
1、立定跳远;
2、坐位体前屈或掷实心球(2公斤),城郊六区必测坐位体前屈;
3、台阶试验或50米跑,城郊六区必测台阶试验。
㈢免试、缓试有关规定
1、免试:考生因肢体残疾,患病(心、肺、肝、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慢性病)、身体发育异常(如侏儒症、巨人症)、畸形(严重影响功能者)可申请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。
其中,肢体残疾达到一、二、三级残疾的考生,凭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和学校证明,经区县招生部门审批后,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;其他病免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3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
2、缓试:因突发性疾病(或伤病)、女生例假不能按期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期考试。